大族数控: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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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00          证券简称:大族数控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中,
现场会议于下午 14 时开始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重庆路大族激光智造中心 3
栋 7 楼一区 A01 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朝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 12 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 377,143,699 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9.796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7 名,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77,085,0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9.7822%;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5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 58,6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
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377,142,33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6%;1,36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4%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5,281,516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0%;1,36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377,142,33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6%;1,36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4%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5,281,516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0%;1,36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377,142,33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6%;1,36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4%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5,281,516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0%;1,36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377,142,33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6%;1,36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4%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5,281,516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0%;1,36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377,142,33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6%;1,36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4%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5,281,516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0%;1,36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377,142,33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6%;1,36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4%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5,281,516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0%;1,36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77,142,33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6%;1,36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4%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5,281,516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0%;1,36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表决情况:377,142,33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6%;1,36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4%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5,281,516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0%;1,36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377,142,33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6%;1,36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4%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5,281,516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0%;1,36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的议案》
  表决情况:377,136,83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82%;6,86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18%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5,276,016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1%;6,86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377,142,33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6%;1,36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4%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5,281,516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0%;1,36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黄嘉瑜律师、方梓斌律师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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