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6,000 万元~12,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22.48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409%
累计已回购金额 369.06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6.08 元/股~16.45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
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
(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回购的股份拟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
以出售;公司回购股份的持有期限为 3 年,如 3 年内未转让/出售的,公司将在履
行相应程序后,对相应股份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2024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
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3)、《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25%,详情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
次日披露进展情况,并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如下:
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09%,购买的最高成交价为 16.45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6.08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3,690,643.00 元(不含交易
费用)。
截至 2024 年 4 月底,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24,8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09%,购买的最高成交价为 16.4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08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3,690,64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