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7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
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
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
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控股子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以下简称《公司法》)、《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智勇先生,
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莫竹琴女士、骆鹏先生、宋奇勋先生、邓雄先生,
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亦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
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
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