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2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19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超过 12 个月;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
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预计回购金额
万元(含);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
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2,000 万元(含)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708,861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22%
累计已回购金额 2,006.55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1.15 元/股~13.13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19.36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
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2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708,86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40,363,220 股的比例为
为人民币 20,065,542.3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