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方式召开。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张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
主持人,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与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
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
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
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
司对 2024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 2024 年度
生产经营所需要的,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要求,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2024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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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张华、冯艳芳、冯绍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