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份的 33.28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18,657,48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25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92,278,09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275%。
股份的 6.54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7,870,283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1.518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92,278,09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275%。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608,978,9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7%;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191,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8.3715%;反对 1,92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43%;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08,978,9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7%;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191,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8.3715%;反对 1,92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43%;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08,978,9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7%;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191,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8.3715%;反对 1,92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43%;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08,978,9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7%;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191,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8.3715%;反对 1,92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43%;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09,051,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15%;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63,8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8.4315%;反对 1,85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43%;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08,728,6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88%;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941,4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8.1632%;反对 2,17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127%;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0,321,6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797%;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321,6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8797%;反对 1,92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89%;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08,978,9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7%;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191,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8.3715%;反对 1,92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43%;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银行债权人对于上述第 1 至第 8 项议
案事项无权表决。
上述第 7 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华糖
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及广州东润发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邢益强先生、邢良文先生和吴振强先生在本次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
进行了述职,三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相关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