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编号:临 2024-037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邮件、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余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
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确保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及规范运行,形成合理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和核心业
务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权限、实施程序、特殊情况处理、财务会计与税
收处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内容,有利于规范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及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本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
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
市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上市公司
经营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
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情形。
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