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4-025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深云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云龙”)持有洛阳
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8.40%。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 5,000,000 股,
及公司 2023 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获得的 2,000,000 股,上述股份已分别
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2023 年 6 月 8 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深云龙因自身资金需求,本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本减
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90 日(2024 年 5 月 9 日至 8 月 5 日)内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1,667,639 股,本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比例 2.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收到股东深云龙出具的《关于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
转让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的具
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上海深 云龙 IPO 前取得:5,000,000 股
企业发 展有 7,000,000 8.40%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一大股东
限公司 2,00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股东名 计划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持数量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称 持比例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上海深 不超 不超 大宗交易减 2024/5/9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云龙企 过: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及资本 金需求
业发展 1,667,6 2.00% 1,667,639 股 2024/8/5 公积金转
有限公 39 股 增取得
司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深云龙在公司 IPO 时作出承诺如下:
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
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
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
在减持前公司发生除权、除息情况,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在减持前公司发生除权、除息情况,减持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在延长
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
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公司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公司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得减持股份:
①公司或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
的;
②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
其他情形。
本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
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 6 个
月。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
持进展情况。
本公司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 2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若本公司
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
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深云龙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深云龙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