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物流: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5-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4-032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中创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暨推动“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1),公司实际控
       制人李松青先生、葛言华先生、谢立军先生继 2024 年 2 月 6 日分别增
       持公司股份 400,000 股、302,300 股、280,000 股后,拟于 2024 年 2 月
       先生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
       葛言华先生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人民币 100 万元。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
       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
       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李松青
       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79,400 股,葛言华
       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191,100 股,谢立军
       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00,000 股,合计增持
       股份 2,570,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4%。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李松青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葛言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
   谢立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上述三人为公司基于一致行动协议的实际控制人。
的通知,李松青先生于2024年2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本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2%,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302,3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9%,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人民币2,149,304.73元;谢立军先生于2024年2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2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8%,已支付的总
金额为人民币1,972,071.00元。
持有本公司股份21,0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08%;葛言华先生持有本公
司股份18,632,3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37%;谢立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投资价值的判断,李松青先生、葛言华先
生、谢立军先生继 2024 年 2 月 6 日分别增持公司股份 400,000 股、302,300
股、280,000 股后,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 A 股普
通流通股股份。李松青先生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 1,500 万元,葛言华先生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 1,500 万元,谢立军先生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判断、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为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即 2024 年 2 月 7 日起 3 个月内。详细内
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公告《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
制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李松青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79,400 股,增持股份使用的金额为 905.10 万元;葛言
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191,100 股,增持股份使用
的金额为 834.96 万元;谢立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4%。实际增持情况符合增持计划,现已实施完毕。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
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持续关注了上述主体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
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
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创物流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