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宁、王文、胡耘通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朱宁、王文、胡耘通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