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
了监事会的职权,保障了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的
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监事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审议相关
议案,具体如下: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修订〈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的议案》《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
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
于 2023 年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持控股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授权
管理层开展公司增持控股子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运作、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认为:公司依法运作,经营、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有效控制各项经营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董事
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未发现上述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存在违反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和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季度财
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的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和公正的。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
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对公司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能够认真执行股
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
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规范、完整和有效的。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认为:公
司有效执行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报备工作,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