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财会〔2023〕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
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
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约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约
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约3.02亿元;2022年年报挂牌
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70.7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
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
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局审计委员会、第九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
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
员构成、审计策略及计划、年度审计重点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2023
年 4 月 26 日,第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
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
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在为公司提供
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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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