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 专项说明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关于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
了审计,
并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文号:天健审〔2024〕
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账面
余额为人民币 70.38 亿元,有息负债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726.50 亿元,其中逾期
未偿还的有息负债本金为人民币 253.10 亿元;存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1,448.65
亿元,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 170.90 亿元;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7.32 亿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35.08
亿元;由于有息负债逾期及少部分项目延期交房,公司及子公司涉及多起债务诉
讼或仲裁,被相关权利人提前催收尚未到期的债务或要求承担罚息及违约金;因
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两个子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从而丧失控制权。
公司及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向重庆市第
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递交了破产重整申请。2024 年 4 月 22 日,
五中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由于破产重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相关项目的开发变
现及运营规划可能不及当前正常经营的预期,可能导致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受到重大影响。
以上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
大不确定性。由于部分与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相关的应对计划尚在方案论证或报批
过程中,公司就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未能作出充分披露,对评估其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影响。
金科股份 专项说明
二、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
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实体现了公
司 2023 年的经营状况。审计报告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继续坚持
“一稳二降三提升”的经营发展策略,坚持履行“保交楼”义务,加快推进公司
重整,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且拟定了改善财务状况及减轻流动资金压力的具体
措施,监事会对该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监事会同意《关于董事会对公司
公司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
行监督,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所提出的整改措施,争取尽快完成整改以
消除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