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
的专项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该我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
明》。监事会将继续关注、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应对工作,争取尽快消
除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及其影响。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