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临 2024-046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除董事会汪军民外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前回购股份的用途:0.75 亿元至 1.8 亿元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 本次变更后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
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07)。根据
回购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计划在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且不
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金额内,以不超过人民币 27.87 元/股的价格,以自有资
金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从 2021 年 1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9 日。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
行股份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进行转让,则回购股份
将全部予以注销。
二、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时尚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8)。
(二)回购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以及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
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上述进展情况详见公告:临 2021-013,
临 2021-015,临 2021-016,临 2021-019,临 2021-040,临 2021-049,
临 2021-066,
临 2021-086、临 2021-098、临 2021-110、临 2021-117、临 2021-120 和临
(三)截至 2022 年 1 月 19 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17,909,984 股,占公司总股本 727,837,229 股(截至
最低价为 9.77 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30,955,939.27 元人民币(不含
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的下限,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时尚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4)。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为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
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决定对回购股份的用途
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划,0.75 亿元至 1.8 亿元用于股权激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
励,合计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不低于 工持股计划
除该项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四、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
发展战略做出的,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员工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旨在充分使用公司
已回购的股份,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
竞争力,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
力。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是依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同时综合考虑了目前实际回购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
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符合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
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变更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
议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