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士: 鹏博士关于部分董事、监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说明

证券之星 2024-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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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ST 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 2024-044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 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的相关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均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何云对上述议案
投弃权票,监事王岚对上述议案投反对票。除此之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均
对上述议案投同意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
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监
事王岚对上述议案投反对票。除此之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均对上述议案投
同意票。
  董事何云、监事王岚无法保证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现将相关
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监事无法保证的具体内容及详细说明
  公司董事何云先生无法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理由
如下:“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未进行审批和披露的
重大对外投资、违规担保和多起诉讼,它们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的影响无法
做出判断。虽然本人在履职中(包括参会),就重要报表项目与公司相关岗位
人员进行问询、沟通、讨论和工作提示,包括其他独立董事积极努力促进公司
管理层采取措施,但效果如何,还没有体现出来。”
  公司监事王岚先生无法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理由
如下:“(1)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喜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
喜所在审计报告中提到的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尚没有明确有效的
解决措施,行政处罚事项的影响、或有事项的影响等各类事项对财务报表数据
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没有明确的结论,无法保证财务数据的完整性;(2)中喜所
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列示财务与
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在无独立第三方报告确认的情形下,无法保证年报的
真实性;(3)公司近期收到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几项监管工作函提及的各类
事项(包括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立案调查事项等)未得到妥善解决或有明确
结论,对财务报表数据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无法确认,无法保证财务数据的完整
性;(4)公司发送年度报告的时间较晚,短时间内无法对年度内报告的各类事
项及时核查并确认相关数据。综合以上原因,本人无法对年度报告中财务报表
数据和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和确认,从而影响到年报的书面确认意见,故表示反
对。”
  公司监事王岚先生无法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理由如下:“(1)中喜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中喜所在审计报告中提到的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尚没有
明确有效的解决措施,行政处罚事项的影响、或有事项的影响等各类事项对财
务报表数据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没有明确的结论,无法保证 2023 年度财务数据的
完整性;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在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基础上延
续,相关事项影响对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完整性的认定;(2)中喜所对
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列示财务与内控制度未能
有效遵守,在无独立第三方报告确认的情形下,无法保证 2023 年年报以及延续
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几项监管工作函提及的各类事项(包括违规担保及资金
占用、立案调查事项等)未得到妥善解决或有明确结论,对财务报表数据的影
响范围和程度无法确认,无法保证财务数据的完整性;(4)公司发送 2024 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时间较晚,短时间内无法对第一季度报告的各项财务数据的准
确性进行核查确认。综合以上原因,本人无法对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财务报
表数据和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和确认,从而影响到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故表示反对。”
  二、董事会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除董事何云先生、监事王岚先生外的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全文报告及摘要的内容能够反
应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虚假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除监事王岚先生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反应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并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虚假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
  《证券日报》、
        《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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