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 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24-00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度报告。因公司相关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完成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3 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
仍未披露上述报告,公司应当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
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
自复牌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
两个月内仍未披露上述报告,公司股票将自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
并将被终止上市。
   一、预计定期报告无法按时披露的原因
   因公司相关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致使公司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完成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解决方案及披露时间安排
   公司董事会已督促管理层抓紧完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正在努力推进相关工作,加强与年报编制各相关方的工
作沟通,确保尽早披露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但不排除
最终无法实施既定安排,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可能。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相关规定,若公
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3 年度报告,公
司股票将自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
未披露上述报告,公司应当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
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自
复牌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
个月内仍未披露上述报告,公司股票将自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并
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相关定期报告编制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
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旭光电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