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碳元: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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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ST 碳元           公告编号:2024-043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 7 号行政楼 1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1 日
              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
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
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133   *ST 碳元   2024/5/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
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登记;
(三)以邮寄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
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 7 号行政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3145
电话:0519-81581151
传真:0519-81880575
联系人:王泽川       朱文玲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议案》
     的议案》
     告的议案》
     的报告》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
     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备的议案》
      方案的议案》
      度的议案》
      案》
      议案》
      议案》
      事规则的议案》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意见的专项说
      明》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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