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意见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对广
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
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公司自查,对 2018 年度至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3 年 1—3 季报中涉及生
物岛相关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报表项目进行了差
错更正。更正后 2023 年期末生物岛 2 号地块项目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余额为
完整等因素的影响,我们无法对其中部分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余额的准确性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存在与之相关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二、关于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北京大华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意见是根
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
定,公司监事会对审计意见无异议。
监事会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涉及的
事项,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