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
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
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
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上述专
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并同意董事会对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同时,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