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微电子: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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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6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分别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的通知
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禹彤女士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要求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提案及表决等程序合法合规;信息
披露及时、准确、完整;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科学、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以及定期报告等情况
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财务状况良好,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符合公司经
营现状。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将合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关联股东
等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未
能合理设计并有效执行,以识别相关交易的商业实质,且未能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提案,并授权
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有关贷款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合作银行的融资授信期限将陆续到期,根据公
司的经营战略及资金状况,拟继续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含用固定资产作
为抵押物的贷款),授信额度总额共计 3,508,000,000.00 元,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用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将根据资
金状况,最大限度保证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授信贷款额度累计在该总额以内不再
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度薪酬》的议案
  由于本薪酬方案涉及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均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八、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已覆盖了公司的各层面和各环
节,公司已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
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效。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36,869,423.90 元;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0,295,304股为基数,拟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16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11,139,425.53元,占公司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21%,剩余25,729,998.37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
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
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禹彤女士、
曹锦彭先生。以上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
  根据《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
准,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职工大会选
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八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
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自动卸任。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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