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股份: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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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并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
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3)监事会没有
发现参与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的公司
内部控制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资
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
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上市公
司业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
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
形成较大的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
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
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24 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
意见和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
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公司在识别及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运行方面存在缺陷,无法保
证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被及时识别,并履行相关的审批和披露事宜,影响财务报
告中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运行失效。
  监事会要求公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在 2024 年消除上述所涉及事项的
不良影响,并将持续关注和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有效运行,持续督促
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担保事项是为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正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
担保,被担保公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决策程序
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
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 1、2、3、5、6、11 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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