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经全体独立董
事共同推举,由赵立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和《中国
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湖南
线材公司转让存续资产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议案涉及的资产转让暨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已履行必要的评
估程序,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立新、程念高、魏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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