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9 证券简称:金凯生科 公告编号:2024-019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8,826,668.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4,413,33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0,446,669股;不送
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
益分派期间若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6,033,335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派7.2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86,033,335股,分红后总股本将增至120,446,669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
(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
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松凯创业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4月26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5月9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金转增股本数 股份数量
股份类型 比例 比例
(股) 量 (股) (股)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总股本 86,033,335 100.00% 34,413,334 120,446,669 100.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每股净收益为1.4411元。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发行人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
价格将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与减持股份数亦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