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 高: 关于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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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T 步 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4-047
           步步 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院”)裁定受理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步步 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步步 高股份”)的重整申请。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湘
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 03 破 16-1 号《决定书》,湘潭中院指定步步 高股份清
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89)及《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及准许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
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进展的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一)中止执行、解除保全、删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解除限制消费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
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
程序应当中止。受理重整后,湘潭中院及管理人向 145 家相关法院送达相关函
件,函请相关法院依法中止执行、解除保全及删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截至
并解除对 147 个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此外,管理人向 40 家法院送达相关函件,
与相关法院协商解除对步步 高股份及相关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消费措
施。
   (二)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
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4 月 25 日,公司及管
理人已向湘潭中院提交了步步 高股份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湘潭中
院正在审核,并正在确定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如有进展将及时公告。
   (三)确定重整投资人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为顺利推进公司重整工作,恢复和提升步步 高股份等重整企业的持续经营
和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权益,管理人于 2023 年 7 月底启动
投资人招募工作,持续与潜在投资人沟通接洽。
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并经管理人确定,补充确定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
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产业投资人;
确定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翼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远鉴私募
基金管理(江苏)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盛世景资产管
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资产管理与经营有限公司、深圳招商平安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元华楚联合体、中冠宝联
合体、隆杰达华瑞联合体为中选财务投资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补充
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管理人已向上述投资人发
送《中选通知书》,确定其重整投资人身份。
公司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0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
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现就公司存在的有关
风险再次提示如下:
未及时足额付款等导致《重整投资协议》违约的风险,亦有可能发生因触发协
议约定情形而导致《重整投资协议》被解除的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亦不涉及其他强制退市
情形,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核准
后公司股票将恢复正常交易。
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的规定,公司股
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步步 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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