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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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4-038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
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3 年
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总数的 30%。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
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
特定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 为每股送股或
转增股本的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
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
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在限售期内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
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
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
份比例共享。
 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
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
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其他法律文件;
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
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
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分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
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
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
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
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
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
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期限一致。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
况,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若启动本次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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