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4-034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 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
报 告 , 本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336,235,223.33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净 利 润
-337,064,184.0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89,156,372.6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126,220,556.71元。
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决定2023年度
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
转下一年度。
二、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的实际
情况,公司2023年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计划和
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
利润分配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与公司目前的
状况相匹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
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