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4-008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16 元(含
税)
。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217,576,195.31 元。提取法定公积金
后 , 母 公 司 2023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剩 余 未 分 配 金 额
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每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为母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
供分配利润的 50%”,公司本次拟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5,479,092,878.90 元(在实施红利派发时,
因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四舍五入因素相应调整派发红利总额),
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9,106,484,611 股为基数,向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
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
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长期发展,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