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 宝 岛 公告编号:临 2024-019
黑龙江珍 宝 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
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黑龙江珍 宝 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2,740,021.12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3,746,453,699.5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后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41,963,592 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
权利,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 137,232 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
拟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对离职的 2 名股权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为 941,689,128 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88,337,825.60 元(含税)。2023 年度以
现 金 方 式 回 购 股 份 计 入 现 金 分 红 的 金 额 为 9,588 元 , 合 计 分 红 金 额 为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珍 宝 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及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黑龙江珍 宝 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
虑了未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和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期稳定发展。
(二)《黑龙江珍 宝 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 宝 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