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4-042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化东宝”)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并注
销的议案》的相关事项。
● 本次注销股份有关情况
已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数量不低于
以不超过16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6亿元。回购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
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和2021年2月3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通
化东宝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
二、 回购实施情况
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977,1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并
于 2021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通化东宝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0.49%,成交的最高价为 12.52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 11.48
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120,624,391.56 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回购方案
中披露的回购数量不低于 800 万股(含),不超过 1,000 万股(含)的规定,本
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
完成回购,并于 2021 年 4 月 2 日披露了《通化东宝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1)。
三、 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尚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计划的具体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时间安排等因素,公司对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原“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调
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注销股份涉及注册资本减少且需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事项。根据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注销股份事项履行了通知
债权人程序。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和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
(公告编号:2024-009)、
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通化东宝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通化东宝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
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截至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
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 分 公 司 注 销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 账 户 号 码 : B883030029) 已 回 购 的 股 份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前 本次注销后
本次注销股份
股份类别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00 0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991,734,053 100.00 9,999,979 1,981,734,074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9,999,979 0.50 9,999,979 0 0.00
股份总数 1,991,734,053 100.00 9,999,979 1,981,734,074 100.00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