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露了《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有效期内向监事会提出意见。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以
下简称“《公司法》”)、《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以及外籍
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