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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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 2024-033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996,769,650.66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同
时,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公司经营需要及未来转型发展需求等多方
面因素,公司需要通过留存部分资金以便降低综合资金成本,增强公司及在管项目
的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故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2023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996,769,650.66 元(其中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632,752,828.6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787,637,569.78 元,公司 2023 年末未分
配 利 润 为 1,790,867,919.12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1,390,729,989.44 元)。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决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下简称
“本次预案”
     )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6,769,650.66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同时,综合
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公司经营需要及未来转型发展需求等多
方面因素,公司需要通过留存部分资金以便降低综合资金成本,增强公
司及在管项目的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故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目前,公司主要从事不动产资产管理、不动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业
务,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且投资回报期相对较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近年来,公司实施“聚焦资管主业、加快转型发展”的战略举措,
发展不动产资产管理和不动产投资业务,并取得一定成果。随着我国房
地产行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公司将积极主动把握房地产行业构建
发展新模式带来的战略机遇,在严格控制各类风险的前提下,加快推动
战略转型,着力打造国内领先的跨境不动产资产管理平台。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元。为保障公司在管项目的正常开发、运营和管理,公司在 2024 年度
仍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行业惯例及合作伙伴合理商务诉求进行项目跟投以实现利益绑定,从而
有助于公司获取更优质的项目管理机会;
务,以确保已投资项目按计划建设运营;
提高公司流动性安全边际并加强公司偿债能力;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
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建立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投资者联
系电话、电子信箱、上证 e 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向公司表达关于现金分
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公司将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
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召开业绩说明会,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此外,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还将根据监管规定,对中
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
情况说明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390,729,989.44元,合并
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790,867,919.12元,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
公司未向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公司除不动产投资外的业务主要在子公司
光大安石平台和嘉宝神马平台层面开展,但鉴于“大资管”业务尚处于
培育阶段,地产开发业务又面临转型发展之需,为保证子公司自身经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以及资金需求,本期子公司未向母公司分红。公司不动
产投资业务主要在母公司开展,本期在房地产行业严峻形势下,为了加
快资金回笼,公司在管基金项目加大了非持有型可售公寓的去化力度。
同时,公司投资的写字楼类项目因受供需双向挤压影响较大,部分项目
资产价值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母公司产生较大投资损失,故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负。
  后续公司将强化职能定位,深耕不动产资管主责主业,持续加强经
营管理,努力提升盈利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完善子公司分红机制,强化分红管理,不断提升
母公司利润分配能力,努力实现未分配利润转正,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
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
东回报的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预案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公司经营需要及未
来转型发展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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