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 三星新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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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4-015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相应调整每股
分配比例,分配总额维持不变,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及产品开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留存的未
分配利润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支出、科技研发投入及项目建设投资等。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16,019,233.29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67,727,974.17 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
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0.2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拟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维持不变,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 告 期 内,公 司 实 现 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16,019,233.29 元,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467,727,974.17 元,公
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23,446,414.16 元,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
能力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为各类低温储藏设备(冷藏柜、冷冻柜和冰箱等)配套的玻
璃门体及深加工玻璃类产品,从最初的单纯追求美观、廉价,发展到目前兼具外
观、功能、节能、环保等作用和因素,并根据最终用户的消费需求升级不断改进。
公司需要通过不断增加研发投入,研制出符合客户需求的订单,同时,提高对下
游知名企业的服务力度,采用定制化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公司的低温储藏设备用玻璃门体及深加工玻璃业务处于优化产品结构、拓展
和巩固终端应用市场的关键发展阶段,公司持续发力在该领域深耕细作,积极开
拓市场,加强与客户互动,开展定制化服务,争取在市场容量比较稳定的大环境
下,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也是以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为经营主体,向光
伏玻璃等新能源应用领域拓展的关键阶段。国华金泰正投资建设 “4×1200 吨/
天光伏玻璃、年产 500 万吨高纯硅基新材料提纯项目”,项目分期建设,第一期
预计投资 32.96 亿元。项目以国内外超白砂和光伏玻璃市场需求为导向,打通上
游超白砂和光伏玻璃产业链,并采用国际先进的生产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确
保生产出优质的超白压延光伏玻璃。目前项目正处于有序稳步推进实施中。
  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良好。公司在手订单交付和重大项目建设需要较多
的资金,同时开发新产品和产业链延伸也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因此,为有利于
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须留存部分收益。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对截至 2023 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今后的年度
工作计划,用于公司的研发投入、重大项目支出、产品结构调整、预防重大风险
和临时性资金使用等方面,在节约公司财务成本的同时,着力提升公司整体效益。
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
了便利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
司对外邮箱、上证 e 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
求。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召开业绩说明会,就相关事宜与投资
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公司将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股东大会以现
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单
独统计并公告中小股东对本次利润分配事项的投票结果。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和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
别达到了 46.74%、76.19%。公司将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秉承为投资者带来
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
生资金风险,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和更积极的利
润分配方案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结合了公司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资金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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