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7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家裕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能促进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
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
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
票数的 100%,全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成都
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
有利于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
票数的 100%,全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将在召开
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
票数的 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
合公司现实管理需要,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监事朱家裕先生、邓鹏飞先生、韩琳女士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
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成都苑东生
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监事朱家裕先生、邓鹏飞先生、韩琳女士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
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