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目标已达成,除 2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弃等原因不符合归属条件
外,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 295 名激
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激励对象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295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符合条件的 29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的
归属数量为 3,226,150 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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