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智微: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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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4-003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丹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
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
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应有的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反映了公
司2023年经营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在总结2023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分
析研判2024年经营形势,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审慎预测2024年度财务
预算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
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具备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且
聘任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4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5)。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
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监事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承担
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一致同意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
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
宜,且资金在前述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
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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