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4
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
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尹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2023年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3年监事会工作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恪尽
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
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
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于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21)。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4-022)。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
符合正常商业逻辑及公平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
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进行上述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023)。
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而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2024-024)。
监事会认为:本次综合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目
标、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及规划、资金需求、社会资金
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和股东要求及意愿等重要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和透明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