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集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关于“长集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一)“长集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9 号)核准,广东长青(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公开发行了 800 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债券简称:长集转债,债券代码:128105),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根据《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的有关规定,
“长集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而增加股本的情形),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
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
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
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
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
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
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
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长集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日起由原 8.31 元/股调整为 8.1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6 月 3 日起生
效。(详见 2020 年 5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起生效。(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6.72 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长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6.50 元/
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3 月 19 日起生效。(详见 2024 年 3 月 19 日披露
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本次“长集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及结果
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741,958,45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
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后,若
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
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
规定,“长集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6.50 元/股调整为 6.40 元/股。
本次调整转股价格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公式为:P1=P0-D
其中 P0=6.50 元/股,D=0.1
即 P1=6.50-0.1=6.40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