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天 职 业 字 [2024]34759 号
目 录
关于对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职业字[2024]34759 号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朴检测”)委托,在审计了实朴检测
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由实朴检测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要求,实
朴检测编制了上述扣除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扣除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
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实朴检测管理层的
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实朴检测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核查意见。我们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
定执行了核查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否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要求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结
合实朴检测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认为,实朴检测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已按照上市规则的要求编
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实朴检测 2023 年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实朴检测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实朴检
测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天职业字[2024]34759 号
为了更好地理解实朴检测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扣除情况表应当
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
中国·北京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具体 具体
项目 本年度 扣除 上年度 扣除
情况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373,831,957.90 351,469,621.3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
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
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
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
的收入。
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
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
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
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
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并日的收入。
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
入。
具体 具体
项目 本年度 扣除 上年度 扣除
情况 情况
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
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
的虚假收入等。
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
的收入。
入。
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
/ /
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73,831,957.90 351,469,621.35
注: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环境检测、食品安全检测、钻井采样、修复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其中环境
检测分为土壤和地下水检测、水质和气体检测。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扣除的其他业务收入。
本表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经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杨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慧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慧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