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核查报告
亚会核字(2024)第 01110026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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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核查报告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3
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专项核查报告
亚会核字(2024)第 01110026 号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左江科技”)
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
简称“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表,提
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左江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
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
营业收入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对左江科技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发
表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因此,我们无法对扣除情况发表核查意见。
本核查报告仅供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
核查报告签字盖章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
项目
(万元) 情况 (万元) 除情况
主营业
主营业务
务及其
营业收入金额 及其他业务
收入
收入
其他业务 其他业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2.03% 1.65%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销售原
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 料及出租固
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定资产
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
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其他业务 其他业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