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相: 关于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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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ST红相   公告编号:2024-056
债券代码:123044     债券简称:红相转债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文件,后续立案审理以及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承诺》项下所作承诺金额系其自愿替上市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不代表上市公司
的赔偿限额,上市公司向投资者承担的赔偿责任以生效民事判决或其他有权机
构确定金额为准,存在不确定性。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1 号)
等文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1 号)认定情况,并结合《证券法》
                                     《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
规,公司存在涉嫌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而被投资者提起民事诉讼、产生民事赔偿责
任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杨成先生出具的《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民
事赔偿额的承诺》,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一杨成先生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一定民事赔偿额,相关承诺事项具
体如下: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民事诉讼或其他形式的赔偿要求,且被人民法院判决或其他有
权机构确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杨成自愿在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或其他有权
机构确认的公司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金额中,替代公司向前述生效民事判决或
其他有权机构确定的权利人(下称“投资人”)承担 8,000 万元的金额。本人替上
市公司承担的上述赔偿金额,作为对上市公司的捐赠,不再向上市公司追偿。
之内,即杨成将在上市公司收到生效民事判决或其他有权机构作出的决定后,在
生效民事判决确定或其他有权机构作出决定的公司履约期限之内,将对应金额支
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或经上市公司确认的其他账户。
系本人合法自筹资金。
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红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质权
人”)。若杨成未按照本承诺第 1 点、第 2 点约定将相应款项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
账户或其确认的其他账户,则质权人将依法处置该等股份,处置所获资金将直接
用于上市公司向投资人承担民事赔偿。杨成同意,配合质权人在本承诺函出具的
来可能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情况,若出现承诺事项情形,公司董事会将
及时督促杨成先生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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