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杨翼飞女士、丁兴号先生、刘
洋先生以及离任独立董事戚树森先生在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翼飞、丁兴号、刘洋、戚树森(离任)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