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容诚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所资质合规有效,职
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地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所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容诚所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所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收入总额为 266,287.7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报审计客户 366 家,审计收费总额 42,888.0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
行业。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6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
容诚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
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
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容诚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
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2022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2 年度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事项、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
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或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
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
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容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示
了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
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红相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