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3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361Z0353 号)。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
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无异议。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说明是客观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的,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护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文无正文,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带强调事项
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翼飞 丁兴号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