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及并表内子公司均已纳入评价范围。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能得到较好的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
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内部控制体系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能起到很
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随着资本市场监管部门严监管的态势和相关法律法规
的不断完善,以及公司新产品的即将产业化量产、新业务的不断开拓,公司的内
控制度还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应当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持续优化业务流
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控制。同时,加强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