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红
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361Z0380 号)。公司董事会就 2022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
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进行了专项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
股票上市规则》
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
(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
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
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该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
相关事项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和条例的规定。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