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5,013.10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
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提议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
(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截至 2024 年 4 月 14 日,公司总股本 176,960,360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
户 中 股 份 后 的 股 本 176,860,360 股 为 基 数 进 行 测 算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
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化,
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3 年度
利润分配的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是为
了更好地保证公司稳定快速的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因此该预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