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
实现净利润-190,153,113.31 元,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
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0,503,623.79 元。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
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
二、2023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
的通知》、
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亏损,同时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结合当
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讨论,
拟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以保证公司财务健康状况,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为
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公司的 2023 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营运资
金的需求,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从公司长远发展、以股东利益出发
等方面综合考虑,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
和业务拓展,为公司后续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
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
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与
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发展规划而做出的,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提高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
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
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不存在
违反《公司法》、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