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仪科技: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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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事会主席王国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徽皖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
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并对公司的依法
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为推动公司稳健、持续发展
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3,810,978.58 元,同比下降 8.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4,846,753.27 元,同比下降 139.31%。公司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 2023 年财务决算情况、2024 年经营计划及股权激励计划中制定的
业绩考核指标,基于谨慎性原则,编制了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 2024 年度的实际经营计划,具有合理
性。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和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充分
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法律法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该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
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子公司资
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
岗位职责,同意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本议案涉及监事会
会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
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其决策和
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
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由 5.62 元/股调整为
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
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104名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归属421,84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59名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归属81,090股限制性股票。综上,本次合计可归属数量总
计为502,930股。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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