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 成都智明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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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28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
              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杜柯
呈与冯健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签署了《股票转让协议》,杜柯呈拟通过协议转让
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4,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3161%)
转让给冯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收到股东杜柯呈,冯健的通知,为进一步符合相关
部门监管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1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票协议转让各方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签署了《股票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股票 2024 年 4 月 25 日收盘价 34.87 元的 80.0000%,即标的股份的每
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7.8960 元/股,为双方交易价。
元(大写:壹亿壹仟壹佰伍拾捌万肆仟元整)计算公式如下:交易总价=甲乙双
方依据本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实际交易的股票数量×转让单价(4,000,000×
  本补充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是对《原协议》的补充,是《原协议》的重要组成
部分。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
未作约定的,仍以《原协议》的约定为准。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
不确定性。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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